雖然美索不達米亞的商業發展在古代世界堪稱奇跡,曆史學家們也都認為,“古代美索不達米亞的文明實質上還是城市文明和商業文明”[125],但曆史學家們也都相信,農業構成了美索不達米亞社會的經濟基礎,土地和農業顯然是美索不達米亞人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和生存手段。令人驚奇的是,從各個方麵來考察,古巴比倫時期的私人農業幾乎都與資本主義農業以及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具有很大的相似性。[126]這種相似性使我們認識到巴比倫農業的特殊性,即與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之前的其他一切生產方式相比,古巴比倫時期的私人農業經濟表現出了完全不同的特點。
一、土地買賣的商業性質
學術界傳統上認為,王室和神廟控製著古代美索不達米亞的土地,從而控製著整個社會經濟,隨著大量的美索不達米亞經濟文獻得到整理和釋讀,學者們的研究越來越深入,傳統的觀點也在逐步得到修正,直到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新的結論得以確立,即古代美索不達米亞雖然存在著王室經濟和神廟經濟,但私人經濟自始至終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甚至起著主導性的作用。私人土地占有製和土地買賣便是私有經濟的重要表現形式,也是私有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圖8.10 蘇美爾早王朝時期(公元前2900—前2600年)的石碑。記載了一位祭司烏舒姆加爾(Ushumgal)的財產轉讓事宜,涉及三塊土地、三棟房屋及一些牲畜。由於銘文係用蘇美爾語的古典語體寫成,很難辨認詳情
早在蘇美爾城邦時期,美索不達米亞就出現了土地買賣活動,在屬於這一時期的經濟文獻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土地買賣契約。到古巴比倫時期,土地買賣活動更是達到了極盛,這一點在《漢謨拉比法典》中就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屬於古巴比倫時期的經濟文獻尤其是土地買賣契約,也比任何其他曆史時期都要多。近些年來,西方學者對古巴比倫時期土地買賣和租賃經濟文獻的整理和釋讀,又取得了新的成果。例如,比利時學者盧克·德基萊(Luc Dekiere)於1994—1997年發表的六卷本《古巴比倫不動產經濟文獻》(Old Babylonian Real Documents from Sippar in the British Museum),包括九百餘份楔形文字泥板契約。[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