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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古代埃及的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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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埃及的祭司有2類:神廟祭司和喪葬祭司。

古代埃及有上百位神,每位神都至少有一座神廟,有的神是全國崇拜的主神,它的神廟就更多。神多,神廟多,祭司就更多。神廟祭司主要從事與對神進行祭祀的活動有關的工作。神廟祭司的工作有多種,其內部也有分工,如有的專門對神進行祭祀,有的唱歌,有的打掃衛生等。此外,祭司內部也是分等級的。

古代埃及,為了進行祭祀往往需要觀察天象,所以祭司除了進行祭祀以外,也觀察天象。祭司還經常給人看病,不過,祭司們往往是巫、醫結合。祭司還可能擔任世俗官吏,甚至高級官吏,如維西爾。

神廟占有大量土地、勞動力和其他財富。所以,神廟祭司也是古代埃及非常富有的一個群體(當然,其內部也是貧富不均的)。即使是喪葬祭司,他們也可能是很富有的,他們通過給別人擔任喪葬祭司而從中獲得報酬。

神廟祭司可以通過幾種方式獲得:國王任命,世襲或繼承,增選和購買。[2]

古代埃及的祭司對古代埃及的政治、經濟、文化和思想意識形態都有很大的影響,有時,他們甚至對王位的繼承都會有很大的影響。從古代埃及的曆史可以看出,王權與神權相結合,它們互相依存。因此,在許多曆史時期,祭司的勢力成為政治上舉足輕重的力量。例如,第5王朝初年,3位國王宣稱自己是拉神之子;在埃赫那吞改革時期,鬥爭非常激烈,反對改革的主要是以阿蒙神廟祭司為首的勢力,也可以說,反對勢力齊集在阿蒙神廟祭司的周圍,最後導致了改革的失敗;第19王朝後期,麥爾涅普塔赫不信奉阿蒙神而信奉普塔赫神,也遭到失敗;第20王朝最後也是被阿蒙神廟祭司推翻的;等等。

喪葬祭司(慰靈祭司)的數量也很多,因為,古代埃及人非常重視死後的安排,而人死後的祭祀都是由祭司來做的,所以,但凡稍微富裕一點的人,都會請喪葬祭司來安排葬儀和死後的祭祀。古代埃及人往往在去世前就和喪葬祭司簽訂契約,給予喪葬祭司土地等作為報酬,而喪葬祭司則承擔進行祭祀的職責。給予喪葬祭司的土地可以繼承和轉讓,繼承者和通過轉讓得到這些土地的人,也必須保證完成喪葬祭司的職責。這在契約中都有明確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