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公共文化政策法規解讀

六、重要政策法規選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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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全國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通知[1]

關於全國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通知

中宣發[200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財政部(局),文化廳(局),文物局(文管會):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充分發揮博物館、紀念館宣傳和傳播先進文化的重要作用,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建設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設,現就全國博物館、紀念館向社會免費開放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重要意義

博物館、紀念館是陳列、展示、宣傳人類文化和自然遺存的重要場所,是國民教育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博物館、紀念館向全社會免費開放是黨的十七大關於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具體實踐,是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係建設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設的有效手段,是進一步提高政府為全社會提供公共文化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是實現和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的積極行動。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符合世界文物展示業的發展趨勢,有利於完善我國現代國民教育體係和履行教育功能,有利於發揮博物館和紀念館作為公益性文化機構的社會價值,有利於加強國際文化交流和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宣傳推廣。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行動,切實把免費開放工作做實、做細、做好,為公眾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

二、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實施範圍和步驟

(一)實施範圍

全國各級文化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館、紀念館,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全部免費開放。其中,文物建築及遺址類博物館暫不實行全部免費開放,繼續對未成年人、老年人、現役軍人、殘疾人和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體實行減免門票等優惠政策。博物館、紀念館按照市場化運作舉辦的特別(臨時)展覽,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門票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