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公共文化政策法規解讀

四、重要政策法規選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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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1](節選)

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

(2013年11月12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

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

十一、推進文化體製機製創新

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必須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以激發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為中心環節,進一步深化文化體製改革。

(38)完善文化管理體製。按照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原則,推動政府部門由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推動黨政部門與其所屬的文化企事業單位進一步理順關係。建立黨委和政府監管國有文化資產的管理機構,實行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相統一。

健全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的體製機製。健全基礎管理、內容管理、行業管理以及網絡違法犯罪防範和打擊等工作聯動機製,健全網絡突發事件處置機製,形成正麵引導和依法管理相結合的網絡輿論工作格局。整合新聞媒體資源,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推動新聞發布製度化。嚴格新聞工作者職業資格製度,重視新型媒介運用和管理,規範傳播秩序。

(39)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係。完善文化市場準入和退出機製,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優勝劣汰,促進文化資源在全國範圍內流動。繼續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製,加快公司製、股份製改造。對按規定轉製的重要國有傳媒企業探索實行特殊管理股製度。推動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製兼並重組,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