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於全麵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就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提出了總體要求。為此,教育部印發了《教育部關於2013年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意見》,對各省、自治區教育廳(教委)和部屬高校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做出了具體的安排和部署。筆者認為,深化高校資產管理改革,是高校進一步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關於全麵深化改革戰略部署,建設“雙一流”大學的現實需要。地方高師院校深化資產管理綜合改革的目標就是要進一步健全完善與學校發展相適應的國有資產管理體製和工作機製。具體講,就是要通過深化資產管理綜合改革,進一步理順學校資產管理的工作機製,構建科學合理的資產管理機構,明確資產管理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權利;進一步探索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和績效管理緊密結合的實現途徑;進一步規範管理,實現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由經驗式管理到理性化管理、由分散式管理到集約化管理的轉變;進一步整合資源,盤活資產,提高資源配置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確保學校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收益最大化,為學校的改革發展提供強有力的資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