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創新研究.2018年全國師範大學國有資產管理研究會論文集

三、高校國有資產管理職責的科學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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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合理的設置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加強學校內部控製,提升國有資產管理成效,對實現國有資產管理目標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高校國有資產管理意義重大,工作繁雜,為了有效地配置有限資源,實現管理目標,高校應按照一定的規則和程序進行責權結構安排和人事安排,建立科學合理、責權利明確的組織機構,優化高校國有資產管理機構設置,明確、理順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及歸口管理部門的職責權限。

為此,高校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工作範圍及其職責至少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幾個方麵。

(一)采購管理

擬定學校招標投標、采購工作的各項規章製度、實施細則和工作程序;代表學校從事招標投標采購工作的組織與管理,審查招標采購申請書,依法確定招標采購方式(包含上報政府采購管理機構核準的各種申報工作);負責學校辦公設備的采購及監管采購設備合同的履行;負責政府采購網上商城采購的相關工作;負責進口設備報關、海關免稅的辦理等相關工作。

(二)產權管理

負責擬定學校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有償使用等方麵的規章製度和管理辦法;負責學校公有房地產的權屬證辦理、登記、管理及相關數據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對學校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及其他資源的評估、界定和檢查督促工作;尤其是房產管理,即使具體使用管理在其他部門,但所屬產權管理必須在資產管理部門,建立台賬,明確關係,產權管理與使用管理相互製約,防範風險。

(三)固定資產管理

負責擬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規章製度,統計並上報學校各類固定資產數據與報表;負責組織、協調和實施學校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閑置、報廢固定資產的技術鑒定、回收、調劑、保管等處置管理工作;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負責庫存物資的登記、收發、保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