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人類在社會活動中遺留下來的具有曆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遺物和遺跡,它是人類寶貴的曆史文化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三條的規定,文物包括不可移動文物和可移動文物,可移動文物分為“珍貴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貴文物分為一級文物、二級文物、三級文物”。考古發掘出土文物、古生物化石等屬於可移動文物。陳列品是指陳設供展覽的物品。標本、模型、雕塑等屬於陳列品。
博物館是搜集能證明科學、藝術、曆史和其他主題的物品並加以保存、陳列的場所。博物館按不同的分類標準劃分,可以分出多種不同類型:從藏品所屬的學科性質分類,分為社會科學類博物館、自然科學類博物館和綜合類博物館;按照博物館的主題,劃分為曆史考古類博物館、工程技術類博物館、生命科學類博物館、地球科學類博物館和綜合類博物館;按照藏品內容分類,分為人文類博物館、自然科學類博物館;按行政級別和展廳麵積分類,分為大型博物館、中小型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