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雯
隨著數字技術和互聯網,尤其是移動互聯網的崛起,中國泛娛樂產業逐步體係化,在國內,各垂直領域相互融合,結構布局,促進國內市場整體快速發展。在國際領域,網絡文學、移動遊戲、網絡動漫紛紛進入國際市場,影響力不斷增加。
泛娛樂是一個以娛樂為核心的產業概念,但沒有任何娛樂產品是單純“娛樂”的,隨著中國泛娛樂產業的蓬勃發展,其附帶的文化信息和符號也會隨之傳播給全球用戶。在泛娛樂背景下,中國文化是否可以這種方式傳播並產生影響,泛娛樂能否成為一種更容易跨越傳播障礙的路徑?
“泛娛樂”是指文化內部各領域融合,以及文化和其他領域之間的融合,特別是基於互聯網與移動互聯網的多領域共生,打造明星IP的粉絲經濟的商業模式。[1]泛娛樂應具備以下四個特點:(1)是內容連接,以IP內容為核心的多元文化形態布局;(2)是受眾關聯,泛娛樂市場受眾對內容喜好相近,領域相近或互補,可相互導流,提高用戶黏性;(3)是領域共生,即各細分領域跨界融合,擁有共享全產業經濟收益的能力;(4)是市場共振,泛娛樂的布局降低了產品前期風險,提高投資回報率,可獲得規模效應。
IP(Intellectual Property)指知識產權,在文化娛樂領域,主要包括影視、動漫、文學、遊戲、音樂、演出、周邊衍生品等。但並非所有的知識產權都是IP。真正的IP應滿足以下四點:(1)獨特的,是具有唯一性的原創內容;(2)易於多形態、多領域開發,具有跨界開發潛質;(3)自帶流量,有核心追隨者,並與內容生產者聯係緊密;(4)有病毒傳播性,即能夠以最快的速度傳播開去,迅速將潛在用戶“路轉粉”。IP的後兩個特點具有顯著的互聯網特性,而與互聯網共生正是中國泛娛樂最根本的特點和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