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麽是價值觀
價值觀是人對周圍事物的一種評價或態度,是人們在一定的環境中的動機、目的需要和情感意誌的綜合體現。社會中存在個人價值與社會價值兩個範疇。個人價值是指作為價值客體的社會,對於作為價值主體的個人所具有的價值;社會價值是指作為價值客體的個人,對作為價值主體的社會所具有的價值。美國心理學家洛特克於1973年在對人類價值觀本質的論述中提出13種價值觀:
(一)成就感。提升社會地位,得到社會認同。希望工作能得到他人的認可,對工作的完成和挑戰成功感到滿足。
(二)美感的追求。能有機會多方麵地欣賞周遭的人、事、物,或任何自己覺得重要且有意義的事物。
(三)挑戰。能有機會運用聰明才智來解決困難。舍棄傳統的方法,選擇創新的方法處理事物。
(四)健康。包括身體和心理,工作能夠免於焦慮、緊張和恐懼,希望能夠心平氣和地處理事物。
(五)收入與財富。工作能夠明顯、有效地改變自己的財物狀況,希望能夠得到金錢所能買到的東西。
(六)獨立性。在工作中能有彈性,能充分掌握自己的時間和行動,自由度高。
(七)愛、家庭、人際關係。關心他人並與別人分享,協助別人解決問題,體貼、關愛,對周圍的人慷慨。
(八)道德感。與組織的目標、價值觀、宗教觀和工作使命不相衝突,緊密結合。
(九)歡樂。享受生命,結交新朋友,與別人共處,一同享受美好時光。
(十)權力。能影響或控製他人,使他人照著自己的意思去行動。
(十一)安全感。能夠滿足基本的需求,有安全感,遠離突如其來的變動。
(十二)自我成長。能夠追求知性上的刺激,尋求更圓融的人生,在智慧、知識與人生的體會上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