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代理的定義
人事代理是市場經濟發展中所產生的一種新型的人事管理製度,具體指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接受單位或個人的委托,依據法律、法規,運用社會化服務的方式,對人事業務實行代理,解決人事管理方麵所遇到的問題。
二、人事代理的服務內容
根據目前的人事代理政策,大學畢業生辦理人才代理可以解決以下幾個方麵的問題。
本人檔案的保管、轉移:戶籍關係的掛靠、遷移:黨、團組織關係的掛靠、接轉。
代辦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項目。
見習期滿後的轉正、定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按規定大專畢業滿一年,經考核可以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工作滿三年可申報評定助理工程師。
出具因公、因私出國、出境等政審證明材料。
代理期間工齡連續計算,負責檔案工資的核定調整。
為畢業生辦理改簽手續。
對畢業時未找到就業單位的畢業生,人才服務中心可以為其辦理求職登記並提供就業崗位。
辦理人事代理後,不論流動到何單位,其工齡、身份、職稱、社會保險、檔案等方麵,都有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提供配套服務。
三、人事代理適用人群
個體私營企業、民營企業、鄉鎮企業、外商投資企業、股份製企業、集體企業、社會中介機構中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實行聘用製的國有企事業單位中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及落聘的人員。
辭職、辭退、解聘、辭聘、與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及未落實單位的各類流動人員。
應往屆大中專畢業生。
自費出國(境)留學人員。
其他無主管部門自願委托人事代理的單位和個人。
四、人事代理的作用
在人才市場或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的單位或個人,可享受人才市場或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提供的下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