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就聽說過這個說法:音樂,始於文字的盡頭……或者說是:在文字的盡頭,音樂響起……
以前我覺得這個說法,有點抬高音樂,亦有點貶低文字。或者說,是在“故意”渲染音樂的神秘性,渲染音樂之於文字的優越性。如今我覺得,這種說法隻是告訴了我一個常識:文字和音樂,各有其邊界。
所以這本小書中的文字,不是談論音樂聆聽的,更不是評論音樂和音樂家的——我沒這資格。這些文字涉及的隻是一個個體的生命,把聆聽音樂的感受,借助文字作一些“辭不達意”的表達。而且這些表達,都是零零碎碎,隻言片語,沒有什麽邏輯性。
讀到木心先生談及繪畫、文學(文字)、音樂等與比喻的關係,絕妙。抄錄於下,但“次序”沒有按原文:
比喻不是好事,是苦中作樂。
繪畫就是比喻,繪畫和文學都脫不了比喻。我也嗜好比喻,但隻能在音樂、數學裏找安慰。
最美的是數學和音樂,令人者迷,完全沒有比喻。
我一直是音樂的門外漢,卻又莫名地把人生中的很多時間耗費在了聽音樂上,可又始終不得其門而入。“窗外享樂”,即是表達了上麵的意思。
有人說“音樂是時間的藝術”,我想,這沒錯。起碼是“耗費時間的藝術”。至少對我來說如此。對我來說,音樂聆聽還和一些回憶有關。那些回憶在我心裏如今隻是些片斷的場景或畫麵,而借助文字還原出來卻也隻是些片斷:文字的片斷。
上海市陝西南路在複興中路到永嘉路之間,路東,20世紀60年代有個圓頂的小劇場,不對外開放的。那是上海市戲曲學校的排練場,後來被一場大火一燒而光。再後來就在那個排練場的原址上建起了“文化廣場”。很多年後我在“文化廣場”“淪落”成一個賣鮮花的大賣場時進去買過一次花。那次買的什麽花、買花作何用全忘記了。可是依稀記得那個小排練場的舞台。燈光總是亮亮的。舞台上總有著各種站著、跳著、說著、唱著的少年男女。或鳳冠玉佩,或青衣長衫。我什麽也聽不懂,看不懂,隻記得那燈影綽綽的舞台。那時我母親是上海市戲曲學校一名教文化課(中文和曆史)的教員,經常在晚飯之後帶我去她學校的排練場,就是那個圓頂的小劇場,看戲校京劇班、昆曲班、滬劇班、淮劇班的學生們或排練或教學觀摩或匯報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