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問題(social problems)作為社會學研究的傳統主題之一,在西方也被稱為社會失調、社會反常等。關於社會問題的定義有很多,本章綜合各家觀點認為:社會問題就是威脅社會正常運行的公共問題,它既表現為威脅社會(或影響社會多數人)的一種或多種客觀社會現實,也表現為社會上多數人認識到社會問題的危害、希望動員社會資源對之加以消除(或在一定程度上對之加以改變)的主觀努力。一種社會現象被稱為社會問題,至少應該符合以下四個基本條件:是一種客觀存在的非正常狀態,對相當一部分社會成員有害或不利,引起公眾的普遍關注,需要社會共同努力才能得以控製。[2]
目前,中國社會學界關於社會問題的分類依據主要包括:社會問題產生的原因、表現程度、分布領域、性質等。按照社會問題產生的原因,可以將社會問題分為五類:起源於自然環境的劇變的社會問題,起源於生物的自然過程的社會問題,起源於心理的變遷的社會問題,起源於文化的變動與失調的社會問題,起源於社會環境的突變的社會問題。根據社會問題的表現程度,可以將社會問題分為顯性社會問題,隱性社會問題。根據社會問題分布的領域,可以將社會問題分為政治方麵的社會問題,經濟方麵的社會問題,教育方麵的社會問題,人口方麵的社會問題等。根據社會問題的性質,可以將社會問題分為結構性社會問題,變遷性社會問題,越軌性社會問題,道德性社會問題。[3]
盡管在不同的曆史時期和文化背景下,相對於不同經濟地位的人而言,社會問題的表現和對社會問題的認識會存在差異,但在相同的曆史時期、文化背景下,對威脅社會多數成員價值觀、規範、利益或生存條件的社會問題則可以達成基本的共識。當代中國,自20世紀90年代之後,與各個領域的深入改革相伴隨的社會問題主要包括:民工潮問題、老齡化問題、失業問題、貧富差距問題、吸毒問題、艾滋病問題、腐敗問題、黑社會問題等。目前,中國處於社會轉型、發展機遇期,也是風險凸顯期,社會問題複雜。2008年3月14日發生的西藏拉薩打砸搶燒事件和6月28日發生的貴州甕安群體性暴力事件從一個側麵說明了政治性社會問題的嚴峻程度。“轉型時期往往是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矛盾多發期。各種經濟社會矛盾大量產生,如果不能處理好而使矛盾更加激化,將導致經濟社會發展停滯不前,甚至引發社會動**和倒退。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西方發達國家在過去上百年甚至兩百多年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各種矛盾和問題,我們在近30年的改革發展中尤其是進入新世紀新階段後的這幾年都遇到了。我們要高度重視這些問題,繼續認真加以解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