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探討“第三人效果”的起因或生成機製。戴維森提出,“第三人效果”的原因是人們認為媒介有偏見,負麵報道太多,容易影響他人,並高估自己而低估他人。帕洛夫指出,人們傾向於高估大眾傳播信息對他人的影響是源自於“對媒介效果的認知基模”。也就是說,在一般人的知識結構中,存有關於媒介與受眾關係的若幹理念。在人們有關媒介影響力的信念中,或許認為大眾媒介的內容能對一般人產生強烈的影響,特別是對於生動活潑、容易讓人留下深刻印象的鮮明信息。許多人認為,這類信息有可能明顯地影響受眾對信息主題的態度。同時,人們也許認為,一般受眾並不是很有主見,容易被媒介說服,因此就高估了媒介對別人的影響。
其他一些學者認為,人們低估媒介內容對自己的影響程度,可能是由於認知的或動機的因素多導致。
從認知方麵來看,一般受眾在接觸各類媒介內容後,不一定能正確地知道自己對這些信息的認知過程。當被問到某類信息對人們造成多大影響時,很多人可能根本就不記得自己對該類信息有過何種認知程度。此外,受訪者如果不能確定自己對某類議題的意見或行為傾向是否與媒介內容有明確的因果關聯,也就無法確認媒介內容是否對自己產生顯著的影響。同時,人們在接觸媒介內容時,從報紙的民意論壇版麵中,可發現不同職業的民眾對重大新聞事件立即有所反應,或從廣播電視媒體訪談中,也可發現有不少民眾對議題有強烈反應。從這些累積的經驗中,人們就傾向於認為其他人在態度或行為方麵很容易受到媒介內容的影響了。
從動機方麵來看,主要涉及因自私自利的偏差而形成的“基本歸因謬誤”。人們在為自己或其他人的行為分析原因時,通常把行為原因區分為個人因素和環境因素,並傾向於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對環境因素的反應,而他人之所以有某種行為,主要是其個人因素使然。人們之所以低估媒介內容對自己的影響力,或許是他們相信自己比他人更能辨別可能影響個人行為的環境因素。媒介內容,特別是有說服意圖的或可能對自己有害的負麵信息,自然是這些環境因素中的一環。由於自信有此辨別能力,因此當被問到某類媒介內容對自己造成多大影響時,便以沒有“顯著影響”的回答來表示本人已覺察到媒介想影響自己的意圖。同時,人們既已認定,他人對環境中有可能影響個人態度或行為的因素比較缺乏認識,則受訪者在預測媒介內容對他人影響程度時,也就理所當然地認為,他人比較容易受到媒介內容的影響。此外,人們之所以低估媒介對自己的影響力,也可能隻是想強調自己是有獨立思考能力、不輕易受外界因素影響的人,以此維護自尊。還有一種可能,當人們在接觸到對自己有威脅的信息時,以否認信息對自己產生顯著影響但有可能對他人產生很大影響的向下比較方式提醒自己,有很多其他成員比自己更不可靠,借此減輕麵對負麵信息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