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號的特點
簡單地說,信號是對象事物的代替物。信號具有以下特點:
(1)信號與其表示的對象事物之間具有自然的因果性,從這個意義上說一切自然符號都是信號。這種對應關係是客觀的,具有因果性的聯係。(2)信號與其表示的事物之間通常具有一對一的固定對應關係。在自然符號中,這種對應關係是明顯的,在人工符號中也有許多一一對應關係的符號。
(郭慶光)
2.如何區分信號與象征符?
信號和象征符雖然都是符號的一種,但是這兩者之間也存在差別。德國學者E·卡西爾認為:“信號具有物理性質,而象征符則具人類語義性質”。S·K·蘭格爾認為:“信號是對象事物的代替物,而象征符是對象事物之表象的載體。”
(郭慶光)
3.象征符的分類有哪些?
根據符號在信息傳播中的功能和作用機製的不同,象征符又可以分為“示現型象征符”、“論述型象征符”、“認知型象征符”和“價值型象征符”等。象征符是人類特有的符號,唯有人類才能創造和使用象征符。
(郭慶光)
4.象征符的特點是什麽?
象征符是對象事物之表象的載體,具有人類語言性質。它的性質是:(1)象征符必須是人工符號,是人類社會的創造物。(2)象征符不僅能表示具體事物,而且能夠表達觀念、思想等抽象事物。(3)象征符不是遺傳的,而是通過傳統、通過學習來繼承的。(4)象征符可以自由創造,就是說象征符與其指代的對象事物之間不存在必然聯係,它們的關係具有隨意性。一種對象事物可以用多種象征符表示,而一種象征符也可以表達多種事物。此外,象征符是一種社會文化現象,同一個象征符在不同社會中會有不同的解釋,即便在同一個社會中,隨著時代的變遷也會發生意義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