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發展,目前正處於市場經濟體製不斷完善和政府大力推進城市化建設的新階段。城市化建設的發展,應該是一個市場化的過程而非完全依靠政府的推動,土地、勞動力以及資本等生產要素的市場配置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土地作為一種有限的稀缺資源,在城市化建設中是最重要的要素。市場經濟條件下這些要素的自由流動決定了土地流轉的必然趨勢。在中國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農村曾發揮過巨大的作用。但是今天,城市化一方麵給農民帶來了巨大的收益,另一方麵確實存在一些致使農民權益流失的現象。在這一特殊曆史背景下研究土地流轉中的農民土地權益保護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1.1 選題緣起
中國的城市化發展在改革開放以後的幾十年中取得了突飛猛進的進步。從官方統計的數據(曆年《中國統計年鑒》)來看,中國的城市化率1949年為10.60%,到2016年已上升至57.35%。從外部表現看,大部分地區便捷的交通網絡、琳琅滿目的商品、拔地而起的高樓……無不彰顯著我國城市化發展取得的成果;從規劃看,國家政策文件和領導人講話也多次強調城市化的發展方向,並提出新型城鎮化[3]的發展道路。這些無疑都顯示出未來中國最大的發展潛力在於城市化。
不過,仔細研究中國的城市化發展狀況,則可以發現其過程中體現出來的一定的城市自我發展傾向和內生動力不足等問題也較為明顯。這主要表現在如下三個方麵。
第一,土地城市化快於人口城市化。正如陳棟先生在“第四次全球產業轉移浪潮下皖江城市帶產業承接戰略與對策國際研討會”上指出的那樣,“中國城市化的主要問題是化地不化人”[4],土地城市化率遠遠超過人口城市化率。據有關資料得知,1999—2007年,中國城市建成區的麵積擴大了7.20%,但吸納的人口隻增長了4.00%。[5]2009年《中國統計年鑒》顯示,中國城市化率在2008年已達到45.68%;而據新華網報道,2009年大約有2.3億的農民工雖然在城市長期居住和工作,卻難以享受與當地居民同等的就業、養老、住房等資源,月均收入僅有1417元左右[6]。劉守英提供的數據顯示:“2000—2011年,我國城市綜合地價的水平漲了297%,商業地價漲了309%,居住用地的價格上漲了528%,盡管工業地價上升水平有限,但也提高了71%。”[7]而且地價近年來仍呈上升趨勢(見表1-1)。土地的補償標準則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耕地的補償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的3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巨大的城鄉地價之差必將驅使土地的城市化繼續快於人口的城市化。人口城市化步伐沒有跟隨土地城市化的節奏,使得在1990年至2007年城市建成區的擴張速度為181%、城市實有住宅建築麵積的增加速度為500%的情況下[8],散布於全國各地的“空城”“鬼城”頻頻出現。農民在城市化的浪潮中實現了地域的轉移和職業的轉換,卻沒有及時實現身份的轉變,難以和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