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波斯帝國史

第二節 奴隸可被買賣、出租,或送去學習各種技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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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Cyr 332文件說,一個名叫努爾—沙馬什的人在公元前551年(即新巴比倫王國國王那波尼德統治時期)買了一個名叫穆舍吉布—沙馬什的奴隸。後來,努爾—沙馬什死了,他的寡妻布拉蘇改了嫁,與另一個男人結了婚,並用這個奴隸作抵押借了債。再後來,在公元前533年,在波斯國王居魯士統治時期,布拉蘇和她的後任丈夫用1明那50舍克勒把這個奴隸賣給了伊丁—納布。

巴比倫之王那波尼德統治(第六年),……和他的妻子阿紮爾圖(Ajartu)把穆舍吉布—沙馬什以全價(賣給)努爾—沙馬什。努爾—沙馬什以自己的名義起草了(原始)文件,但是那波尼德統治第七年,他用其妻的嫁妝,1個半明那的銀子起草了一份(新的)蓋了章的文件並交給他的妻子布拉蘇。

(然後)努爾—沙馬什去世。努爾—沙馬什去世之後,布拉蘇和她的第二任丈夫塔巴尼亞(Tabbanea)用奴隸做抵押向阿布—努爾(Abu-nur)之子阿帕努(Appanu)借得1個半明那的銀子。

到居魯士統治第六年,布拉蘇和她的丈夫塔巴尼亞把穆舍吉布—沙馬什賣了1明那又50舍克勒銀子,在買賣文件中他們寫道:“其中50舍克勒付給阿帕努。”

現在,居魯士第八年,阿紮爾圖(……的)妻子,因為穆舍吉布—沙馬什的事情起訴我,(說他是)……神廟的奴隸。我帶阿紮爾圖來見你……西帕爾……的祭司把阿紮爾圖帶上前,他們詢問阿紮爾圖。她沒能證明穆舍吉布—沙馬什是神廟奴隸還是自由人。

西帕爾的祭司貝爾—烏巴裏特也是沙馬什神廟祭司的一員和城裏的元老,他閱讀了伊丁—努布帶來的從那波尼德第六年到居魯士第八年有關穆舍吉布—沙馬什奴隸身份的合同。而阿紮爾圖沒有證明穆舍吉布—沙馬什是神廟奴隸還是自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