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14中國民生發展報告

指標定義與數據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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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區生產總值:指按市場價格計算的一個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2013中國統計年鑒[M].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13.

2.人均地區生產總值:指一定時期內按平均常住人口計算的地區生產總值。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2013中國統計年鑒[M].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13.

3.財政預算總收入:指地方政府以社會管理者身份籌集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2013中國統計年鑒[M].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13.

4.固定資產投資:指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在一定時期內全社會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工作量以及與此有關的費用的總稱。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2013中國統計年鑒[M].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13.

5.城鎮化率:指城鎮常住人口占該地區常住總人口的比重。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2013中國統計年鑒[M].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13.

6.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得到可用於最終消費支出和其他非義務性支出以及儲蓄的總和,即居民個人可以用來自由支配的收入。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2013中國統計年鑒[M].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13.

7.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指農村住戶當年從各個來源得到的總收入相應地扣除所發生的費用後的收入總和。計算方法:純收入=總收入-稅費支出-家庭經營費用支出-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贈送農村內部親友支出。純收入主要用於再生產投入和當年生活消費支出,也可用於儲蓄和各種非義務性支出。“農民人均純收入”是按人口平均的純收入水平,反映的是一個地區農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2013中國統計年鑒[M].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