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環境、交通與職業等風險是中國在以“生產力”為導向的現代化進程中逐漸產生和累積的,但現代化過程卻難以控製它們。中國獨特的社會結構與利益關係結構也在現代化過程中被逐漸消解,從“高度統一和集中、社會連帶性極強的社會”轉變為“更多帶有局部性、碎片化特征的社會”,這種轉變蘊含的新風險卻缺乏相應的新製度來應對,而“現有的製度能力”又不足以解決風險。
正因為製度供給的不確定性與欠充分性,導致“人為的不確定性”,風險已經成為日常生活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在這樣一個高風險社會中,各種明顯的或潛在的風險與災難所造成的傷害令居民覺得生活越來越不安全,這種居民安全感的下降乃至缺失正是社會陷入“有組織的不負責任”安全困境的直接結果,各類安全問題凸顯的現實背後是社會對安全需求的快速增長。
感知百姓幸福、反映民眾心理訴求的“安全夢”既是現階段中國尚未將“安全”作為公共服務和公共物品體係建構基石的表現,也是社會安全需求累積一定階段的呼聲。因此,“安全”具有薩繆爾森所述的公共物品“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兩個消費上的本質特征,[29]它可歸屬於基本公共物品範疇,雖然與主觀認知、心理期望存在聯係,為社會編織一張安全保障網是政府的天然職責,絕對不可通過降低民眾心理期望來實現。在風險社會時代建構一個“安全的社會”需要政府、社會和個人共同參與,合作互補。
8.3.1 政府:民生安全保障網的構建者
政府對社會事務的管理涵蓋常態性、非常態、全麵性和局部性管理,“民生安全”既屬於非常態性管理環節,更是政府常態性管理的重要範疇。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將政府職能首先界定為保護社會及社會中的個人,政府的職能是“為了人民的和平、安全與公眾福利”。因此,向社會提供人身財產、社會和生態環境安全是政府的重要職能之一,也是政府對民生基本需求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