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生安全的負麵報道連篇累牘:北京“霧霾鎖城”;山東招遠麥當勞店裏“全能神”邪教殘殺無辜市民;不法分子圖錢害命,毒膠囊、地溝油、瘦肉精等違法案件屢查屢現;高端名酒酒鬼酒被曝塑化劑超標;河北滄縣小朱莊村的“紅色井水”已有十年之久;短短數日內,相繼發生吉林寶源“6·3”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廈門“6·7”公交車縱火案、蘇州“6·11”燃氣泄漏爆炸事件、滬昆高速邵懷段特大交通事故,每一起事故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如井噴般的民生安全事件警醒我們:實現中國夢,最迫切實現的是安全夢;民生安全夢一日不圓,中國夢就一日難安。
8.1.1 安全是人的最基本需求
安全,是民生的基礎,更是實現中國夢的前提。《當代漢語辭海》將“安全”釋義為“沒有危險;不受威脅;不出事故”。[1]顯然,“安全”與“危險”相聯係,“安全”就是“免受危險的傷害”,當危險性低於心理預期時,人們認為自己處於安全狀態。由此,“安全”既是不存在威脅的客觀狀態,也是不存在恐懼感的主觀感受。相應地,安全研究也分化為著眼於客觀事實的“安全性”研究和探討主觀心理感受的“安全感”研究,從管理實踐看“安全”是將社會係統的運行狀態對人們生命、財產、健康、環境等產生的損害控製在可以接受的水平以下。
“全國各大城市安全感工資標準”(表8-1)即是“安全性”與“安全感”在“工資收入”這一指標上的直觀體現。在民眾心目中,“工資安全感”是當月所得工資在下次發薪之前能否滿足個人開銷,如果能夠滿足甚至還有富餘則有安全感,反之則缺少安全感。表8-1的工資安全感標準不一定與所有民眾看法相符,但也反映出一個客觀事實,即“安全”是人們的最基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