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將從兩個方麵對社會效益指標進行修正:第一,對外貿易行業就業人數不應完全用外資企業的就業人數來概括。我國並沒有公開公布對外貿易行業的就業人數,但是可以通過適當的轉化替代方法進行估計。第二,對外貿易對就業水平的影響,絕不僅僅限於對外資企業或外貿行業就業的影響。對外貿易是經濟增長的“引擎”,對外貿易的發展也必然帶來國家整體就業水平的變化,因而使用外資企業就業或對外貿易行業就業不能完全體現對外貿易對就業的影響。我們將采用實證分析的方法,衡量對外貿易引致的就業水平,進而對社會效益指標進行修正。
5.4.1 對外貿易行業就業人數修正
我們參考孫治宇、趙曙東(2010)的處理方法,通過使用出口額占工業總產值的比重來衡量對外貿易行業就業人數占工業部門就業人數的比重。但是就中國目前的情況而言,初級產品(尤其是資源性產品)的出口規模依然較大,因而衡量對外貿易行業就業人數的方法可以進一步修正為:L=(X/GDP)×M,其中L為對外貿易行業就業人數,X為出口總額,M為全社會就業人數,得到外貿行業就業人數及修正後的社會效益指數如表5-6所示。
表5-6 1993—2011年中國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的社會效益指數修正值
比較表5-4和表5-6我們發現,經過修正後的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社會效益指數,與使用外資企業就業人數的指數除個別年份外,相差並不明顯,且值域幾乎相同。可見使用外資企業就業人數作為衡量標準亦無大錯。為直觀起見,我們同樣給出趨勢變化見圖5-8。
圖5-8 修正的社會效益指數
比較圖5-8與圖5-3,我們發現1993—2010年間修正的社會效益指數與未修正的指數並無顯著差異。但是無論修正與否,2011年的社會效益指數較之2010年有明顯下降,這一結論並沒有改變,可見近年來我國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的社會效益正在逐漸降低,這必然會嚴重影響對外貿易整體的可持續發展潛力,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