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13中國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報告

4.1 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生態效益指標體係的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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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選取了貿易環境效益和貿易資源效益兩個二級指標來構建貿易生態效益指標。貿易環境效益是指與外貿相關的生產、開發、儲存、轉運及銷售等各環節所帶來的環境影響,本報告選取3個三級指標來衡量貿易的環境效益,依次為出口貿易廢水排放、出口貿易廢氣排放和出口貿易固體廢物排放。貿易資源效益反映了進出口對資源能源的消耗情況,本報告選取貿易能源密集度和初級產品效益度2個三級指標來衡量(見圖4-1)。

圖4-1 生態效益指標構成

上述二級指標的權重是在吸收北京師範大學部分專家意見基礎上,經過多次分析討論,采用主觀賦權法確定的。對外貿易的生態效益指標中,環境效益是基礎,權重應該比資源效益大,每個一級指標下,二級指標合成為100分,因此環境效益和資源效益的權重分別為60%和40%。對於每個二級指標下的三級指標,我們認為其同等重要,賦予相同的權重。具體來說,環境效益下麵有3個三級指標,每個指標權重為1/3;資源效益下麵有2個三級指標,每個指標權重為1/2。

根據上述指標構成情況,得出貿易生態效益指數計算公式如下:

貿易生態效益指數=60%×貿易環境效益指數+40%×貿易資源效益指數

二級指標計算公式如下:

貿易環境效益指數=1/3×(出口貿易廢水排放+出口貿易廢氣排放+出口貿易固體廢物排放)

貿易資源效益指數=1/2×(貿易能源密集度+初級產品效益度)

三級指標計算公式如下:

出口貿易廢水排放=(工業製成品出口總值/工業總產值)×工業廢水排放

出口貿易廢氣排放=(工業製成品出口總值/工業總產值)×工業廢氣排放

出口貿易固體廢物排放=(工業製成品出口總值/工業總產值)×工業固體廢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