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將遵照前麵闡述的三個原則,概括介紹我們構建中國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指標評價體係的基本思路和指標框架。
2.3.1 指標設計
借鑒前麵提到的學者的研究成果,結合指標評價體係設計原則,我們選取經濟指標、生態指標、社會指標作為一級指標;選取貿易規模指數、貿易結構指數、貿易競爭指數、貿易環境效益指數、貿易資源效益指數作為二級指標;選取出口總額、出口的世界市場份額、外貿出口依存度、進口總額、進口的世界市場份額、外貿進口依存度、工業製成品出口比重、出口商品集中度、出口市場分布度、初級產品進口比重、顯性比較優勢指數、出口商品競爭力指數、出口技術效益指數、進口技術效益指數、出口貿易廢水排放、出口貿易廢氣排放、出口貿易固體廢物排放、貿易能源密集度、初級產品效益度、外貿引致的福利變動和外貿引致的就業變動作為三級指標。指標評價體係見表2-2。
表2-2 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指標評價體係
值得一提的是,我們將對貿易的環境效益和資源效益的評價,統一放在生態效益指標項下,這是因為環境和資源本身並不可分。資源的不合理利用或不合理資源的利用都有可能帶來環境問題。就中國對外貿易的情況而言,我們的初級產品和某些勞動密集型產品(如紡織品)的出口,直接或間接帶來嚴重的環境汙染,原因正是在產品的生產過程中使用了未完全燃燒煤或其他粗製資源。為了更好地衡量對外貿易中的資源使用情況及其對環境的影響,我們設計了貿易能源密集度和初級產品效益度2個三級指標,並通過計算進口初級產品比重與出口初級產品比重的比值來衡量初級產品效益度。這一指標設計的前提條件是認為初級產品是直接耗費資源量最大的產品,現在看來這個前提條件依然符合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