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互動與能動學習是新課程提倡的學習方式,是學生在積極狀態下開展的自主學習,合作學習,探究學習。本節將具體闡述中小學音樂學科教學中主動、互動與能動學習的含義及其行為設計。
一、中小學音樂學科的主動、互動、能動的含義
(一)中小學音樂學科的主動的含義
主動,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的解釋為“不靠外力促進而行動(跟被動相對),是內在動力的外在的表現”。
關於主動學習已有多種研究,如人本主義理論認為,主動學習是個體的自我係統發展的必然結構,主動結果受自我係統的結構和過程的製約。現代認知建構主義學派認為,主動學習實際上是原認知監控的學習,是學生根據自己的學習能力和學習任務的要求,積極主動調整自己的學習策略和努力程度的過程。另外,在廣告界也有一個有名的主動學習論——AIDMA論。AIDMA即訴諸感覺,引起注意(Attention);賦予特色,激發興趣(Interest);確立興趣,激發欲望(Desire);創造印象,加強記憶(Memory);堅定信心,導致行動(Action)。
參考以上三種理論,我們認為,主動是在主體意識的積極支配下進行探索的行為方式。中小學音樂學科的主動指的是學生在音樂教學及實踐活動中表現出對音樂學習的強烈興趣,樂於參與、積極配合、努力探索。
(二)中小學音樂學科的互動的含義
互動指的是對象之間相互作用而產生,彼此發生積極的改變的過程。“互”的漢字結構好比兩隻手握在一起,正如“互”在漢字字義裏也包含著雙方的意義。也就是說,互動必須有兩方,單方不構成互動。其次,互動的概念中還要“動”,也就是說如果雙方是靜止的則不構成互動:互動必須存在“動”,而這個“動”存在於雙方,也就是“互”的範疇之內。從形式上看,互動的最基本形式,就是雙方之間,一方向另一方發出信號或行動,另一方給出相應反饋的過程。這個反饋可以是信號回應,也可以是行動回應。複雜的互動是一方發起後,雙方對對方的信號和行動不斷地給予反饋,產生多個回合的信息或行動的交流回合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