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訓之由來
1996年,由雅克·德洛爾任主席的國際21世紀教育委員會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交了《教育——財富蘊藏其中》(Learning:The Treasure within )的研究報告,在這份報告中,國際21世紀教育委員會著眼於廣闊的國際經濟、政治、文化背景和未來21世紀的發展目標,既從各國實際出發,又注意可行性,向高層決策者提供了一係列教育改革和行動依據的建議。該報告中一個特別引人注目的觀點,是提出了21世紀教育的四個支柱:學會認知(learning to know);學會做事(learning to do);學會共同生活(learning to live together);學會發展或學會成長(learning to be)。其中學會發展或學會成長最為關鍵,如何做到?做最好的自己(Be your personal best)。
這四個學習是相輔相成的,前麵三個“學習”都學好了,我們才能學會更好的發展或成長。學會發展或學會成長,給我們教育者的啟發是:教育應當促進每個人的全麵發展,即身心、智力、敏感性、審美意識、個人責任感、精神價值等方麵的發展。應該使每個人在接受教育,尤其借助於青年時代所受的教育的情況下,能夠形成一種獨立自主的、富有批判精神的思想意識,以及培養自己的獨立判斷能力。到21世紀,教育的基本作用,不再是單純地培養受教育者為服務於某一特定的社會而做好準備。而是比任何時候都更在乎保證人人享有他們為充分發揮個人才能和盡可能牢牢掌握自己的命運而需要的思想、判斷、感情和想象方麵的自由,應向青少年提供一切可能的美學、藝術、體育、科學、文化和社會方麵的踐行機會。學會發展,就是要更充分地發展自己的人格,增強判斷力和個體責任感。教育不應忽視人的任何一種潛力:記憶力、推理能力、美感、體能和交往能力等。教育的目的在於促進學生成為最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