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育運動”又稱“新學校運動”,始於19世紀80年代末的英國,後擴展至德、法、瑞士、比利時、荷蘭和奧地利等其他歐洲國家,這場教育改革運動致力於建立不同於傳統學校的新學校作為新教育的“實驗室”。其主要內容是在教育目的、教育內容、教育方法等方麵建立與舊式傳統學校完全不同的新學校。新教育運動開始的標誌是1889年英國教育家雷迪(C.Reddie,1858—1932)在英格蘭創辦阿博茨霍爾姆鄉村寄宿學校。此後,法、德、比利時、瑞士、意大利等地相繼開辦了各種形式的新學校,從而在歐洲逐漸形成廣泛的新學校運動。
一、新教育運動簡介
1899年,瑞士教育家費利耶爾在日內瓦建立“國際新學校局”,作為歐洲各國新學校的聯絡互助中心。隨著新學校在歐洲各國的建立,1912年在瑞士成立國際新教育聯盟,1919年聯盟主席費利耶爾撰文總結新學校的基本經驗與理論原則,共30條,成為新教育理論體係的基礎。1921年在法國成立新教育聯誼會並出版雜誌《新時期的教育》宣傳新教育理論,1922年正式頒布協會章程,並在整個20世紀20年代推行兒童中心的教育目標,會議還提出新教育的數項原則。[1]1929年經濟大蕭條以後世界局勢動**不安,新教育聯誼會也相應地修改了自己的目標。1932年的法國尼斯會議強調要關心時代的複雜性,使教育為社會變革服務,在歐、亞、非各國建立了很多分會。1942年,新教育聯誼會通過《兒童憲章》,強**育機會均等以符合世界性的普及教育要求。新教育運動傳入美國後,因與當時進步主義教育思想基本相通,從而形成與傳統教育對壘的更大勢頭。[2]1966年,新教育聯誼會改名為“世界教育聯誼會”,標誌著新教育運動作為一場運動的終結。
新教育運動促進了對西方教育傳統的全麵反思,推動了對教育現象的重新認識,對20世紀歐美乃至亞非等國家的教育發展產生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構成了20世紀西方教育的重要起點。但是,新教育注重精英教育,關注重點在於兒童個人的發展,始終未能解決好教育過程中的一些基本矛盾,如兒童主動性與教師工作的矛盾、活動與係統知識的矛盾、自由與紀律的矛盾、發展個性與社會合作的矛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