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美紐斯(J.A.Comenius,1592—1670年)是17世紀捷克著名的教育理論家和教育實踐家。他繼承了文藝複興和宗教改革時期興起的人文主義教育思想,係統論述了教育的理論和實際問題,為近代教育理論的形成奠定了基礎,被後世譽為“教育學之父”、“教育科學的奠基人”。誇美紐斯一生著作頗豐,教育代表作《大教學論》標誌著教育學科的獨立。其他作品也產生了相當廣泛的影響,如《語言和科學入門》(1632)、《母育學校》(1633)、《論天賦才能的培養》(1650)、《泛智學校》(1651)、《組織良好的學校的準則》(1653)、《世界圖解》(1654)等。
一、論教育目的和作用
誇美紐斯認為,現世的人生通過形成“永生所需的理性的靈魂”而為永生做準備,即形成他所謂的“博學、德行、虔信”等良好的品德,而這種“形成”的工作應該由教育來實現。因此,教育的最終目的是為永生做準備,教育的現實目的是給人以知識、德行和虔信,培養具有廣博知識以及獻身祖國的人。這種人能夠認識和利用萬物,能夠管束自己並最終皈依上帝。誠然,這種教育目的論保留著濃厚的宗教色彩,但是通過宗教語言進行剖析,他的教育目的論反映了新興資產階級努力從封建主義的桎梏和天主教會的精神枷鎖下解放出來,力圖在智力、體力、道德、思想等方麵都得到發展,以享受現世幸福生活的強烈要求。
誇美紐斯高度評價了教育的作用。首先,教育是改造社會、建設國家的手段。誇美紐斯希望通過改造舊教育,建立新教育,從而改革社會、使國家富強。他說,要是青年通過接受教育全部都能“懂得科學,純於德行,習於虔敬”,社會就會少些黑暗與煩惱,多些光明與寧靜;一個有教養的民族就會充分利用自然資源,生活得富裕和幸福。其次,教育在人的發展中發揮著巨大作用。誇美紐斯認為,人生來都具有一定的天賦,這些天賦發展得如何,關鍵在於教育。他說:“假如要去形成一個人,那便必須由教育去形成”,“隻有受過一種合適的教育之後,人才能成為一個人”。[1]隻要接受合理的教育,“一切兒童都可以造就成人”,一切人的智能都可以得到發展,即人人通過接受教育都可以獲得一定的發展。在此基礎上,誇美紐斯提出普及教育的主張。他認為所有的男女兒童,不論貧富貴賤,都應該進入學校接受教育,初等教育應該普及於手工業者、莊稼漢和婦女。通過教育不能獲得發展的人是極其少見的,因此,教師要熱愛兒童,要對兒童的發展充滿信心,不要輕易武斷地認為兒童朽木難雕而放棄對兒童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