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領導體製的演變
資產階級革命之前的英國是一個具有濃厚封建傳統的國家,教育是貴族與僧侶的一種特權,教育的領導和管理權主要由古羅馬教廷屬下的英國天主教教會所掌握。16世紀宗教改革後,英國的學校教育轉由英國國教掌管。資產階級革命以後,教育繼續被視為宗教教派活動。1662年,國會還通過了繼續由教會辦初等教育的法令。這種狀況持續到19世紀初,隨著工業資產階級直接參與政權,英國政府開始幹預教育。
1833年,時任財政部部長阿爾索普(Lord Althorp)提出教育補助金議案,提出每年由國庫撥款兩萬英鎊作為初等學校校舍建築費用,該議案得到通過並實施。這是英國建立國民教育製度和國家直接掌握教育領導權的開端。但在最初,國會仍把補助金的管理與分配權委托給教派的教育團體。直到1839年才由政府設置了“樞密院教育委員會”,直接掌管、監督補助金的分配與使用。1856年,該教育委員會改稱教育局,管理全國的初等教育。就這樣,英國政府通過財政部署和監督來控製學校,逐步建立起國家的教育領導機構。1870年,《初等教育法》的通過,標誌著英國國民教育製度的正式形成,並加強了國家對教會和私人團體興辦教育的監督。1899年,由議會直接管轄的教育署成立,取代了教育局,集中領導和管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由此初步完成了英國教育領導體製的國家化。
二、初等教育的發展
(一)初等教育的曆史沿革
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特別是產業革命以後,資本主義工商業得到快速發展,客觀上要求提高勞動者的文化水平,與此同時,勞動者為爭取自身的教育權利展開了持續不斷的鬥爭,這些背景共同推動了初等教育的發展。英國近代的初等學校主要麵向貧苦家庭子弟開設,提供基本的文化知識教育,與中等學校不存在內在銜接關係。主要包括慈善學校、教會創辦的堂區學校、星期日學校、私立初等學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