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期教會教育
早在1839年,美國人布朗主持的馬禮遜學校在澳門成立,這是最早設立於中國本土的教會學校。1842年11月,馬禮遜學校遷至香港。第一批學生僅6人。課程包括中文、算術、代數、幾何、生理學、地理、曆史、英文等。至1850年停辦。
繼簽訂《南京條約》等一係列不平等條約後,西方傳教士在華所辦學校日益增多,到1860年,江南一帶的天主教小學90所,設於“五口”的基督教新教小學已達50所,學生1000餘人。[1]這些教會學校大多附設於教堂,規模較小,主要招收貧苦人家的孩子,免收學費和膳食費;在課程上主要開設宗教、外語、西學和儒學經典。
為了統一教會教育的教學內容,1877年5月,第一次在華基督教傳教士大會在上海舉行,決定成立“學校與教科書委員會”,這是近代第一個在華基督教教會的聯合組織,其目的主要是為教會學校編寫、出版教科書。1890年,該組織改為“中華教育會”,指導所有在華基督教教育。在此次大會上,傳教士卜舫濟指出,在教會學校內,“訓練中國未來的教師和傳教士……使他們成為中國未來的領袖和指揮者,給未來的中國施加最強有力的影響。”[2]正是在這種野心下,自19世紀70年代起,教會學校和學生數逐年增加,聖約翰大學、滬江大學等一批教會大學相繼創建。
教會學校是一個與中國傳統封建教育體係截然不同的教育係統,不排除西方列強通過這種方式進行傳教活動甚至侵犯中國教育的主權,帶有鮮明的殖民性,但是這些學校也不可避免引入了西方近代教育製度,在管理、課程、教學等各方麵影響了中國傳統教育,促進了傳統教育的近代化轉變。
二、興辦新式學堂
隨著洋務實踐的展開,為了培養外交、軍事、技術等洋務活動所需人才,洋務派陸續創辦了30餘所新式學堂,大致可分為外國語學堂(方言學堂)、軍事學堂、技術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