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重要思想理念,“和”不僅反映了中國人對和諧人際關係的向往與追求,也成為中國人現實生活中人際交往遵循的價值準則與行為規範,並以一種“集體潛意識”的方式深深沉積於中國人的心裏,影響與牽製著中國人的人際思維模式與日常交際行為。所謂“表征”,《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是“顯示出來的現象”“表現出來的特征”。[1]人際和諧心理的表征,是指個體受傳統“和為貴”觀念的影響,為了建立或維持人際關係的和諧,在日常的人際交往中表現出來的各種行為及現象。李慶善曾提出,中國人強調的“和”的具體價值規範主要包括求同心、求協力、避爭鬥與避怨仇等。[2]汪鳳炎和鄭紅也認為,中國人在與人交往或處理人際關係時流露出來的尚“和”心態,除了“和而不同”與“謙和待人”以外,還有和為貴、企盼和事佬、畏爭、隨大溜、遷就與迎合六種表征。[3]本章將結合以上觀點,對中國人在日常與他人交往或處理人際關係時表現出來的崇尚“和”的心態所表征的內涵及價值等進行深入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