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傳統的意識形態層次可以發現,“和”具有多方麵的功能,無論是在個人的修身準則、人際或社會的行為規範、文化的價值體係上,或在生活的因應方式上,“和”均提供了多種正麵的指向。
(一)增強群體凝聚力
中國先哲認識到,“和”作為人際交往的基本準則,可以起到增強群體凝聚力的作用。關於這方麵的論述,中國傳統文化中可謂多不勝數。如《周易·係辭上傳》說:“二人同心,其利斷金。”《管子·法禁》說:“紂有臣億萬人,亦有億萬之心。武王有臣三千而一心,故紂以億萬之心亡,武王以一心存。故有國之君,苟不能同人心……則雖有廣地眾民,猶不能以為安也。”《孟子·公孫醜下》說:“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據《諸葛亮集》卷四《人和》記載,諸葛亮說:“夫用兵之道,在於人和,人和則不勸而自戰矣。”據《陳亮集》卷二《中興論》記載,陳亮說:“政化行則人心同,人心同則天時順。”反之,假若人際交往不和,則往往會帶來諸多壞處。如“將相不和,國有大禍”“將相不和鄰國欺”“兄弟不和鄰裏欺”等。正由於“和”具有增強群體凝聚力的功能,故而傳統中國人非常強調“和”在人際交往中的重要性。這種凝聚力體現為群體對其成員的吸引力以及群體成員之間的相互吸引力。一個群體凝聚力越強,就越有利於推進其發展速度,促使其興旺發達。“人心齊,泰山移”就言簡意賅地說明了這個道理。
尚“和”不僅有利於建立和睦的人際關係與良好的公共秩序,也有助於使整個社會和民族形成強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自古以來,中國人的尚“和”心態在維護中華民族的統一、增強中華民族的群體凝聚力與合作精神、使中國人形成顧全大局的觀念等方麵,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在中國曆史上雖有春秋戰國時期、三國鼎立時期、五代十國時期和宋金遼三國並立時期,但是,中國人畢竟有“分久必合”的心態,使得“大一統”的中國綿延至今。同理,中國人的尚“和”心態對於今日中國建立和諧社會和讓世界大家庭逐漸建立和諧發展理念等也具有重要意義。“和”是一種有利於事物發展的狀態,即“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國語·鄭語》)。在“和”的環境中,人類的創造力能得到最大的發揮,人類所創造的文明成果能得到最有效的正向積累。尤其在一個全球問題日趨嚴重的當代社會裏,沒有和平,就意味著人類自身的毀滅性災難的來臨。這樣,尚“和”一旦成為全球的共識,就能將當今國際社會的“和平”主題落到實處。[8]正如羅素所說:“中國至高無上的倫理品質中的一些東西,現代世界極為需要。這些品質中我認為和氣是第一位的。”[9]因此,黨中央重視培育理性平和的社會心態,引導社會群體成員以和為貴,提倡寬容尊重,提倡講誠信,提倡集體主義,這對增強群體凝聚力,推動群體和社會的和諧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