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貸是一把雙刃劍,盡管滿足了一部分大學生的消費需求,但對於一些心智尚未成熟、自控能力比較差的學生來說,則容易使他們誤入歧途甚至付出生命的代價。基於以上分析,不難看出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金融企業和網貸平台、高校、家庭、學生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對校園貸問題及其網絡輿情的治理,筆者認為在以下三個時間節點應采取相應措施。
(一)事件發生前的防範
1.各政府職能部門應配合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加快完善信用體係建設,多管齊下整治校園貸市場
縱觀2017年發生的校園貸安全類事件,多數大學生起初在一家平台借貸,當發現自己沒有還款能力時,便到其他平台繼續貸款來彌補此前的空缺。這種拆東牆補西牆的做法讓貸款的雪球越滾越大,最終當事人因承受不了多方催債而走上絕路。所以筆者認為,個人信用體係、個人大數據征信的完善是治理校園貸的根本,要加快完善我國信用體係建設的空白區域,將十八歲以上的學生群體也納入到征信體係之中,確保大學生的信用信息既能體現其價值又能約束其行為,這也有助於金融機構更好地評估貸款人的還款能力。
金融監管部門與教育部門要聯合商業銀行及高校,在建立完備的監管機製的同時給予銀行和學校更多的支持和指導。同時,在餘額寶、螞蟻花唄、螞蟻借唄等金融理財產品不斷湧入校園的今天,相關部門還須盡快建立起監管機製,確保校園金融市場的規範、幹淨,避免裸貸、高利貸等惡性事件的發生。此外,司法機關也要及時介入,查處違規放貸、暴力催債的校園貸,追究放高利貸者的法律責任。要加強有關校園金融相關問題的立法工作,用法律來約束不良企業的放貸、逼債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