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中等教育結構調整
中等教育結構調整是指,在“**”期間人民公社集體經濟支撐下的高中大量存在,雖然受眾群體龐大,但是教育質量很難保障。所以,在改革開放初期,中央提出國民經濟“調整、改革、整頓、提高”方針之後,也開始對高中教育進行結構性調整。
1980年10月7日,國務院批轉了教育部、國家勞動總局9月27日《關於中等教育結構改革的報告》[1],為中等教育結構調整奠定了基礎。該報告指出,遵照中央關於中等教育結構要進行改革的指示,教育部、國家勞動總局又與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農委、農業部等有關部門進行了多次商討,一些省、自治區、直轄市將此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擬定了改革方案,並進行了試點。
報告分析了中等教育存在的結構性矛盾,特別是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基礎十分薄弱。“**”以前,劉少奇同誌提倡的兩種教育製度、兩種勞動製度,符合我國國情,對推動當時教育結構改革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於“四人幫”的破壞,不僅我國的教育製度和勞動製度沒有得到改革,而且使大批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被迫停辦,農業中學、職業學校被摧殘殆盡,造成中等教育結構單一化,與國民經濟的發展需要嚴重脫節。普通高中畢業生除少數升入大學外,每年有數百萬人需要勞動就業,但又沒有任何專業知識和技能;同時,各行各業亟須技術力量,對招來的新工人還得進行兩三年的學徒培訓,嚴重影響了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這種狀況對“四化”建設和安定團結極為不利。
報告認為,中等教育結構改革勢在必行。改革的方針和要求主要是改革高中階段的教育,要使高中階段的教育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應當實行普通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並舉,全日製學校與半工半讀學校、業餘學校並舉,國家辦學與業務部門、廠礦企業、人民公社辦學並舉的方針,縣以下教育事業應當主要麵向農村,為農村和各項建設事業服務。在城鄉要提倡各行各業廣泛創辦職業(技術)學校,可適當將一部分普通高中改辦為職業(技術)學校、職業中學、農業中學。經過調整改革,要使各類職業(技術)學校的在校學生數在整個高級中等教育中的比重大大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