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高等教育評估管理機製研究

第二節 我國高等教育評估的治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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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運用治理理論對我國高等教育評估的治理改革進行了理論分析,也對我國高等教育評估中所體現出來的新的治理端倪進行了考察。我們發現現實和理想的差距還很大,我國高等教育評估治理改革的道路還很漫長。筆者就目前高等教育評估中亟須進行的治理改革提出如下建議。

一、回歸高等教育評估價值理性的追求

馬克斯·韋伯把社會行動分為四種類型,即工具理性的、價值理性的、情緒理性的和傳統理性的。[1]在社會行動分析當中我們更為經常用到的是“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工具理性”被韋伯定義為“它是由關於環境和人類的其他客觀行動的期望所決定的行動,這些期望被用作活動者自己理性地追求和計算的目的的‘條件’和‘手段’。”而“價值理性”被定義為“由對於某些倫理的、美學的、宗教的或其他行為方式有意識的信念所決定的行動,它並不取決於它成功的前景”。用更為通俗的理解就是“工具理性”更多的是觀照目的價值,而“價值理性”更多的則是觀照終極價值。當下高等教育評估很多地方充斥著對工具理性的追求,很多評估隻關心評估本身的實施和結果。致使出現很多高等教育評估“怪現象”:“不評估時不忙,評估時瞎忙”,甚至可能會出現“花了一把錢,累垮了一批人,肥了一部分人”和“評估時像模像樣,評估完了恢複原樣”的狀況。工具理性的追求使評估者和被評者都異化為評估的工具,而失去了人自身。致使我們目前更多看到的是追求工具理性的高等教育評估,卻很少關注評估背後的價值理性。因此,高等教育評估中的這種工具理性驅逐價值理性的“價值陷阱”已經形成。究其原因,目前高等教育評估所陷入的“價值陷阱”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其漠視高等教育評估的“特殊性”,忽視對高等教育評估價值理性的追求而造成的。如果長此以往這可能對高等教育造成嚴重的傷害,引導高等教育漠視其價值理性,不能找準自己的定位和方向,從而模糊了高等教育存在的意義和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