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大學“2·23”重大殺人案件犯罪嫌疑人馬加爵被逮捕,審訊中馬加爵表露出來的殺人動機竟是:想融入同學中卻時常遭到嘲笑,使他自己感到自己是個失敗者,是個小醜。據馬加爵3月17日晚交代,他感覺自己在雲大太失敗了。從大二開始,他越來越感到自己在同學的眼中是個小醜。馬加爵在審訊中說,他來自一個貧困的家庭,自己的生活一向很節儉,但有不少同學卻因此嘲笑他。他一直認為雲大不容納他,在雲大他是個孤獨的人,他非常希望同學把他當朋友,而事實並非如此。“有同學把自己的事情告訴我,我都能守口如瓶,而我的隱私告訴他們時,他們都會當作笑話向外傳播”,“我好像一直是**著的人,別人都在嘲笑我。”據警方證實:隨著審訊的一次次推進,馬加爵開始很明顯地流露出對生命的渴望和對死亡的恐懼。他說他現在非常想念他的家人,想盡快見到他們。“審訊過程中,馬加爵精力極不集中,偶爾流露出對抗情緒。有時說著說著腦子就會拋錨,思維就會斷鏈,他經常會大口大口地喘氣,尤其是提到家人,馬加爵會禁不住淚流滿麵。”
馬加爵事件的出現,可能會讓許多人都感到大學生,特別是貧困大學生心理健康是一個亟須關注的問題。正好3月22日的《長沙晚報》上“‘會診’馬加爵”專欄,編者按中就明確寫道:“馬加爵思想極不健康,長期上網瀏覽各種暴力、色情、恐怖的圖片和信息,且心理極度不平衡,最終走向極端。”隨著馬加爵的落網,其作案動機和心理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但問題在於,心理健康固然值得關注,馬加爵事件中心理不健康卻並不是原因,而是結果,或者說就是其心理不健康的表達形式。如果我們把馬加爵事件縮減為心理健康問題,那實際上會阻隔我們對深層問題的體認。沒有一個人是天生的罪人,我這樣說絕不是為馬加爵推卸責任,而是當事情已成定局,我們所要做的或許不單是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追求其作為一個純屬個人的偶然事件的來龍去脈,而且更重要的是,我們是否應該把這一個人性的、偶然性的事件看成是社會性的,是跟我們每個人都切身相關的事件呢?對於我們的社會,對於我們每個人,我們能從這個事件中發現什麽。說得更直接點,馬加爵殺人的事件是否與我,與你,與我們每個人都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