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學知識的分類
比較流行的化學知識的分類是從化學學科內容的角度出發,把化學知識劃分為化學概念、元素和化合物、化學理論、計算和化學實驗等類型。這種知識分類與化學學科內容直接關聯,便於講授,但它忽略了化學知識的來源和學生獲得知識的心理特征,對指導學生學習與選擇教學方式意義不大。一些學者依據認知心理學知識分類理論,將化學知識分為陳述性知識、程序性知識和策略性知識,並針對三種知識類型的心理學特征提出了不同的學習方式。這種知識分類考慮到學生心理特征,但又顯得籠統、寬泛,更沒有充分體現化學學科特征,同樣對指導學生化學學習方式的選擇沒有很強的指導意義。因此,有必要兼顧化學知識本身的學科特點和學生知識獲得的心理特征來對化學知識進行重新分類。
從化學知識的形成和發展來看,化學知識是人類在對自然界中的化學現象進行積極主動觀察的基礎上,運用歸納、演繹、假設、模型化等思維方法形成的並經過實踐檢驗的認識成果。化學知識的來源規定著化學知識的類型,一方麵考慮到了化學知識的內容特點,即化學知識是建立在自然界中的化學現象的基礎上,承認化學知識的客觀性。另一方麵,又兼顧知識的心理特征,即化學知識是經過人的思維加工過的認識成果。對自然現象的思維加工過程既是化學知識的產生過程,也是化學知識再生產的過程。化學知識的生產方式為後人學習化學知識的學習方式提供了參照,從化學知識的形成和發展來對化學知識分類對學習方式的選擇有合理的指導意義。從知識的來源這個維度,我們把化學知識劃分成了兩大類:科學知識和技術知識,前者側重於揭示自然的規律,後者側重於改造自然的方法,而科學知識根據知識的來源又可以進一步劃分為規定知識、事實知識和情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