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校長思維

第六節 課程·理念·文化

字體:16+-

——赴台教育考察報告

2012年12月12日—19日,我隨“大興區名校長培養工程”一行22人,在北京師範大學教育管理學院鮑傳友院長與大興區教委領導的率領下,赴台灣進行教育考察。我們先後在台北教育大學、台北教育大學附屬小學、台北市烏來國小等地學習與考察,分別聆聽了林文律教授的“校長專業與台灣校長的作為與難為”、林曜聖教授的“學校創新經營——校長故事領導的觀點”等專題講座,並與台北教育大學附屬小學林進山校長、台北烏來國小林文旗校長、龍博國小林瑞昌校長、鷺江國小陳俊生校長、大直國小莊明達校長、永平高中李玲惠校長等10名台灣小學校長進行了麵對麵的交流。

通過學習交流、實地考察,並結合相關資料的學習,我認識到台灣學校的課程具有濃重的校本色彩。透過課程,我看到了以人為本的育人理念的落實,每所學校都有其自身的鮮明的文化特征,即課程與育人目標深度融合後所展現出來的校本化的學校文化。

一、課程特色鮮明

我國台灣地區基礎教育課程發展以第二次世界大戰為分界線,戰前的“日據”時期實行日本課程,戰後在沿用大陸課程的基礎上,移植美國的課程模式,再根據不同時期社會發展的需要對課程進行總體改革。縱觀台灣基礎教育課程的曆次改革及其社會背景,可以說台灣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都是為了適應經濟發展需要而進行的,體現了不斷適應經濟發展、不斷調整規範體係、不斷融合中西文化、不斷調整價值取向的發展態勢及多元發展的時代特點。

(一)基本特色

1988年12月,為應對社會病態的加劇對教育的嚴重影響,台灣召開了第三次教育大會,著力加強中小學生的生活與道德教育,以“培養健全之國民”。在課程內容上,強調把公民教育滲透到各學科教學之中,注重各學科之間的相互滲透,促進學科教學與實際應用的聯係,要求加強科際課程的教學合作。在課程結構上,大力推進彈性課程,增設了選修課程,加強中小學課程之間的銜接,注重發展學生的能力。在課程實施上,為保證課程理念和改革思路的貫徹落實,將“教學通則”改為“實施通則”,從課程目標設置、結構以及評價等方麵提出具體的要求。2001年,台灣頒布實施了新的《國民教育九年一貫製課程暫行綱要》,從真正意義上推進課程的整合。具體來說:一是按照人與自己、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三維框架,整合以往以學科為中心的課程體係,把所有課程劃分為語文、健康與體能、社會、藝術與人文素養、數學、自然與科技、綜合活動七大學習領域,強調中小學課程設置的銜接;二是擬訂十種基本能力作為課程發展目標,以能力本位取代知識本位,促進課程、教學與評價的有機整合,著重將學生培養成具備人文關懷、民主素養、統籌能力、鄉土與國際意識並堅持終身學習的健全國民;三是改課程標準為課程綱要,注重學校的彈性課程,突出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另外,還實行了“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實施計劃”,對中等職業學校提出了改革要求。推動建立圖書館、博物館、音樂廳等縣市文化中心,繼續發展社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