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實驗研究的含義
實驗法是指研究者按照研究目的,合理地對研究中的某些變量進行操縱或控製,人為地變革研究對象,以探求研究現象中各個變量間的因果關係。從方法論上看,實驗是定量研究的一種特定類型,它比其他研究方法更直接地基於實證主義的背景和原理。尤其是在檢驗變量之間的因果關係方麵,實驗研究具有最突出的效用。實驗研究是唯一能真正檢驗因果關係假設的研究。
教育實驗研究方法是研究者按照研究目的,合理地控製或創設一定條件,人為地變革教育對象,從而驗證假設,探討教育現象因果關係的一種研究方法。教育實驗是教育科學研究的一種重要方法。教育實驗作為教育研究中的一種基本形式,其功能由教育實驗的本質特征決定,它能超越感性直觀經驗的局限,探索和發現客觀事物的內部聯係和規律性,並獲得利用這些規律來預測和駕馭事物發生與發展的能力。
教育實驗研究的主要功能,具體分析有以下三點:①檢驗、修改和完善教育理論。檢驗現有教育理論的科學性、先進性,並改進教育教學過程與方法。通過提供有意義的可靠的信息,對現有教育教學理論進行篩選、改造、提煉和發展、完善。另外,為發現和揭示新的教育特點與規律提供必要的基礎。通過教育實驗,我們能發現未知,開拓新的研究領域,從而不斷加深對教育發展的規律性認識。②促進教育實踐的改革與發展。通過教育實驗,人為地創設一定的係統和環境,在科學教育理論指導下改革教學內容或教學方法。③為新的科學理論假說應用於教育實踐尋求操作程序。當研究者提出一套完善的教育教學理論後,必須通過教育實驗將理論轉化成可操作的實驗方案以付諸教育實踐,才能切實發揮科學理論的指導作用。通過實驗,一方麵,尋求將這些理論具體化並運用於教育教學實踐過程的操作程序;另一方麵,實驗的結果又將進一步檢驗、充實、完善這些理論的科學性、先進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