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殘疾人聯合會2012年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我國聽力殘疾有2054萬人。這一人群由於聽力的缺陷而無法與普通人群通過言語進行交流,即使通過手語或其他方式交流,也可能存在誤解或理解的偏差,因此他們要融入社會較普通人要困難得多。於是,箱庭療法成為現今國內聾校應用比較廣泛的心理治療與輔導的方法。
聽力上的障礙可能會影響兒童在認知、情感、社會性上的發展。陳順森,張日昇(2007)總結了聽力障礙兒童的心理與行為的特征:認知發展的滯後,社會認知的片麵、偏差,社會交往的回避、孤獨,內心體驗的焦慮、恐懼與壓抑,情緒和行為的適應不良。陶新華(2007)采用中文健康問卷(CHQ),對蘇州120名中學聾生施測,結果顯示聾生的總體心理健康狀況顯著低於聽力正常的中學生,差異主要體現在身體症狀、焦慮和擔憂、抑鬱三個維度上。付彩傳(2009)調查發現相比於普通青少年,聽力障礙的青少年總體的心理健康水平偏低,主要體現在自我滿意度低、易衝動、敏感、焦慮、孤獨、自卑、報複心強等。此外,處於青少年期的聽障學生對喪失聽力給自己帶來的負麵影響更敏感。聽障青少年不僅麵臨更多的情緒適應困難,也往往表現出更多的攻擊行為和犯罪傾向。
一、箱庭療法對聾生的適用性
國內外的研究者開展了一係列的臨床實踐,並且發表了許多箱庭療法在聽力障礙兒童中的心理治療和幹預的研究,為箱庭療法在這一群體中的臨床應用提供了證據。例如,櫻井素子(1999)對一名重度語言障礙的兒童薩姆進行了一年的箱庭治療;王萍,黃鋼,楊少文等人(2009)采用倒返實驗設計,對一名社交焦慮障礙的聾生進行了箱庭治療並對療效進行了評估;林雅芳和張日昇(2011)對一位交往障礙聾生進行箱庭治療;孫淩等人(2012)對一位ADHD的聽障兒童進行了箱庭治療並評估了治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