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神病學中,抑鬱症被看成是一種情感障礙,並根據通用的診斷標準對其進行診斷。常用的診斷標準有ICD-10和D**-5,當前我國使用的是CCMD-3。可以說,在臨**抑鬱症的診斷已經不是難事,而重點是我們需要了解抑鬱症的表現,好讓已經患有抑鬱症或潛在的患者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被較早地識別並得到幫助,從而避免病情的進一步發展。所以,我們不僅要了解抑鬱症的分類診斷,更要熟悉它的臨床症狀表現及其治療。
一、抑鬱症的診斷與症狀表現
(一)抑鬱症的診斷
在CCMD-3中,我們可以分別從症狀標準、嚴重標準和病程標準等方麵對抑鬱症做出較為精確的診斷。
抑鬱症按程度可分為亞臨床抑鬱狀態和臨**的抑鬱症(Murray,Brian, & Sharon,2001),包括精神性抑鬱症、神經性抑鬱症、抑鬱狀態等不同類型。精神性抑鬱症具有精神病的基本症狀,患者對情境和自身處境不能做出如實的判斷,並產生偏離社會常規的行為或行為適應不良,屬於精神異常範疇,通常有內源性器質性因素,即機體生化因素引起的生理異常及其導致的遺傳後果。神經性抑鬱症通常是由環境施予個體的壓力導致,當個體感到對自己所處的情境不能加以改變或控製時,焦慮就會轉化為抑鬱,從而形成神經性抑鬱症,具體表現有以下幾個方麵。①抑鬱心境:患者情緒低落,興趣減少,高興不起來;②精神運動性抑製:患者的精神活動處於抑製狀態,反應遲鈍,思維遲緩;③思維內容障礙:在抑鬱心境的影響下,患者會出現自我評價過低,傾向於貶低自己,出現無用感和無價值感;④軀體症狀:抑鬱症患者常常會伴有各種軀體症狀,常見的有睡眠障礙、腸胃不適、食欲下降、體重減輕等。神經性抑鬱症主要是外源性的,由環境—認知因素引起。抑鬱狀態是人們日常所體驗的抑鬱情緒,主要有興趣喪失和憂鬱心境兩大核心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