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箱庭療法的心理臨床

第一節 強迫症與箱庭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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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迫症的概述

(一)什麽是強迫症

世界衛生組織將強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OCD)列入全球前20位的失能性疾病。強迫症具有終身發病的可能性,從六七歲的兒童到年邁的老人,在任何年齡階段都有可能誘發強迫症,但是多數強迫症來訪者的首次發病始於青少年期。強迫症是一種慢性病,症狀複雜,包含多種亞型,共病情況普遍且共病類型繁多,有些強迫症來訪者可能會體驗到廣泛性焦慮、反複的驚恐發作、消極回避和抑鬱,所有這些都可能與強迫症狀同時發生。

強迫症概念最早來自1838年一位法國精神病學家對一例強迫性懷疑病例的報告,並把它歸為單狂。1861年,Morel也描述了類似的病例,稱為情緒性妄想。直到1866年,Morel正式提出了強迫症的名稱。其後弗洛伊德在神經症的分類中,把強迫症作為獨立的疾病與癔症並列,歸入精神神經症一類,並對此症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關於強迫症的精神分析理論。在過去的幾十年裏,人們對強迫症概念的認識經曆了很大的變化,逐漸將闖入性的想法、衝動、情感,即強迫觀念與妄想區分開,認為前者有一定的自知力,並將強迫性的衝動,即強迫行為,與突發性的、習慣化的衝動行為區分開。

(二)強迫症的診斷和評估

美國精神病學會(APA)對強迫症的診斷標準和定義做過多次的修改。在D**-III中,強迫症被界定為焦慮障礙的一種,但這種界定至今仍然沒有被廣泛接受。早在1992年,世界衛生組織即表明在精神疾病的國際分類係統中,強迫症不應該隸屬於焦慮障礙。D**IV-TR仍將強迫症歸屬焦慮障礙。在D**-5中,強迫症從焦慮障礙中分離出來,並與去軀體變形障礙、囤積障礙、拔毛障礙、抓痕障礙,物質或藥物所致的強迫障礙,其他軀體疾病所致的強迫及相關障礙,其他特定的強迫及相關障礙和未特定的強迫及相關障礙一起組成強迫及相關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