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特殊教育和我:樸永馨口述史

樸永馨代表性文章選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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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樸永馨教授的學術著作和論文一百有餘,我們精選出其中的6篇文章——《試論我國特殊教育的發展和普及》《三因素補償論》《特殊教育的基本觀點》《中度智力殘疾教育的幾個問題》《融合與隨班就讀》《體現人權的殘疾人特殊教育》。有的文章發表時間較早,有的選自非特殊教育的文集,有的發表在內部刊物《特殊教育研究》雜誌上。這些文章集中體現了樸永馨教授的特殊教育思想,如今特殊教育界的青年學者和年輕學子很少有機會能夠讀到原文,希望這能夠對未來中國特殊教育的學術研究有所助益。選用時部分內容有修改。

試論我國特殊教育的發展和普及

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已經提出了普及教育的要求;黨和政府為適應建設社會主義強國的要求做出了普及小學教育的決定,並且把教育作為今後20年內經濟發展的戰略重點之一。普及小學教育已成了迫切的現實問題。我們在貫徹落實鄧小平同誌“三個麵向”指示,進行教育改革,實現普及小學教育的曆史任務時,必然涉及身心發展中遇到各種障礙和殘疾的缺陷兒童的特殊教育的普及問題。是不是需要提出發展和普及特殊教育的問題?如何走中國式的發展和普及特殊教育的道路?本文想對這些基本問題進行一些初步探討。

一、發展和普及特殊教育問題的提出

有殘疾的缺陷兒童(盲、聾和聾啞、智力落後、肢體殘疾、語言障礙等兒童)的特殊教育是一個國家整個教育事業的有機組成部分。早在1951年,新中國建立不久,周恩來總理簽署的《政務院關於改革學製的決定》就把缺陷兒童的教育從慈善救濟性質的社會事業納入了整個國民教育體係。這個文件指出各級人民政府應設立聾啞、盲目等特種學校,對生理上有缺陷的兒童、青年和成人施以教育。30多年來,我國的盲聾啞教育有了較大發展,從新中國成立前的42所學校、2380名學生、360名教工(1948年)發展到1982年的312所盲聾啞學校、33673名學生、9235名教工,不隻是數量較快增長,質也有了變化:加強了黨的領導,改變了慈善救濟的性質,按照教育事業發展的要求規定了統一的學校方針、任務,製訂了教學計劃,編寫了教材等。這是新中國成立前的特殊教育所無法比擬的。但是,由於過去人們認識上的錯誤和工作上的失誤,我國教育長期被忽視,特殊教育在被忽視的教育中又是一個薄弱環節。特殊教育的發展不僅與經濟的發展不相適應,而且與普通教育事業的發展也不適應。我國盲聾啞適齡學生的入學率僅為7%。實際上,盲、聾兒童僅是有殘疾的缺陷兒童的一小部分,其他類型缺陷兒童的教育更加薄弱或者是空白的。我國需要接受特殊教育的各類兒童有二三百萬人。我國缺陷兒童在人口中的比例與世界其他國家的平均數大致是相同的。但我國有殘疾的缺陷兒童就學的人數與全部人口的比例大大低於世界平均水平。據1981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不包括中國在內的共有24億人口的96個國家和地區的注冊特殊學生數為6347900人,約占這些國家總人口數的2.61‰,其中美國特殊學生占總人口的1.7‰,歐洲為4.4‰,日本為1.7‰,亞洲為0.25‰,非洲為0.17‰,阿拉伯國家為0.23‰。而我國盲聾啞學生入學人數僅約占總人口的0.03‰。特殊教育的這種落後狀況與建設現代化社會主義強國的要求是不相適應的,與“三個麵向”的要求也是不相適應的。1982年12月,我國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了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把殘疾人的教育問題列入國家的根本大法,在各國的憲法中還是不多見的。作為即將普及的教育的一個組成部分,特殊教育的發展和普及問題也應提到日程上來,要提高人們對特殊教育重要性的認識,使特殊教育在教育事業中有恰當的地位。發展和普及特殊教育將有以下幾方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