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特殊教育和我:樸永馨口述史

學術思想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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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麵以我在自己主編的內部刊物《特殊教育研究》雜誌上發表的文章為主,說說我的學術觀點。我先後在這個雜誌上發表了12篇文章,基本能夠體現我幾十年來探索中國特色特殊教育道路過程中具有代表性的學術思想。這些文章各有特色,各有重點,而且也是結合當時的情況來寫的,以下是其中三個重要觀點。

三因素補償論

我先重點說說在1992年第1期創刊號上發表的《三因素補償論》。有人說中國特殊教育沒有自己的理論,我聽了有點不服氣。我在思考如何利用馬克思辯證唯物主義來認識特殊教育,如何將國外理論和國內實踐經驗相結合。我在《心理學報》上發表的《特殊兒童及其心理發展》一文中就提到了這個問題,現在再看這些觀點也是說得通的,那就是“三因素補償論”。我寫的文章不僅僅都是外國的觀點,也有我們中國自己的思想。這篇文章也表明了我對特殊教育、對殘疾人認識的一個發展過程。文章發表後,《現代特殊教育》雜誌的編輯沈玉林在《特殊教育論文寫作指南》一書中提到我的這篇文章,並把它作為範例來分析如何寫文章,說明他承認此文的價值和意義。我當時是很用心地寫這篇文章的,但沒想到它的寫作方法能作為範例。我之所以要提出“三因素補償論”,是因為當時蘇聯努力要用馬克思主義來打破國際教條,但沒有做徹底,後麵又出現了唯心主義;我想運用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來分析特殊教育的現象和規律。我認為,“三因素補償論”能體現出博采眾長的特點,還有哲學、教育學、心理學的理論,如蘇聯維果茨基的觀點,美國柯克“醫學的終點是教育的起點”的觀點,還有“補償”的觀點。1958年出版的《在認識與勞動活動過程中盲缺陷的補償途徑》一書中較早出現“補償”這個詞,美國、德國也提補償教育,我國教育部在相關文件裏也提到了“補償”,在此基礎上我才開始談“補償”。首先,我對“補償”下了定義,把“補償”分為正補償和負補償,這裏已經開始運用辯證法。我知道生物學也有補償現象,在蘇聯學過這樣的實驗,去掉小動物的一個視覺器官,結果它們可以適應周圍的環境,再把它們的聽覺器官去掉,結果它們還可以適應,再後來進一步破壞其嗅覺器官,它們就沒辦法適應周圍的環境了。這說明,生物本身有一種補償功能。人是高級生物,人的補償還涉及社會因素的影響。有些人強調發揮潛能,批評我從缺陷角度看補償是保守的。社會因素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麵,關鍵是有沒有條件進行正補償。負補償就是遷就缺陷,是消極應對,而不是積極奮鬥。除此以外,還要考慮人的主觀能動性的問題,就是指人是積極還是消極地對待殘疾。在社會條件一樣的情況下,人本身的心理作用可能處在不同的階段,這樣就有了第三個因素,這就是我提倡“三因素補償論”的原因。現在我們談的補償論,包含生物、社會、意識三種因素的共同作用。要想注重潛能的開發和人自身的主觀能動性的發揮,教育就應該考慮這三個因素。“三因素補償論”還運用了辯證唯物主義觀點,這三個因素不是靜態的,而是動態發展的,缺陷補償和潛能開發是統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