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製的監測與評價:理論、方法與經驗研究

10.3 完善義務教育財政保障機製的對策思路

字體:16+-

結合大規模調查數據和公開數據進行研究和分析,我們認為,“新機製”政策取得了巨大成效,相關政策目標很大程度得以實現。盡管如此,農村義務教育財政體製仍待進一步完善,特別是在當前農村社會經濟環境發生巨大變化的背景下。基於此,本書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第一,以高質量的教育產出為導向,製定合理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標準;認真測算納入“新機製”各項經費的地區差異與差額,提高各項經費的保障標準和水平。在目前的保障水平基礎上,各地區根據農村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現狀和建設成本、教師工資水平、學校運轉所需公用經費、保證學生最低營養生活費需求等情況,結合當地物價水平,合理測算各項經費的差額。在設置保障標準時,一方麵應該考慮不同類型學校的實際成本,實施差異化、分權重的撥款標準,充分考慮邊遠地區學校、高寒地區學校、寄宿製學校等主體的額外或新增辦學成本,在設計撥款權重時向這一類學校合理傾斜,確保其正常運轉;另一方麵,應該建立經費保障與價格上漲指數聯動機製,保證納入機製保障的各項經費年度增長幅度明顯高於物價上漲指數,切實做到“三個增長”,為實現《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目標提供殷實保障。

第二,在繼續加大中央和省級政府對農村義務教育轉移支付力度的同時,完善對各級政府公共教育投入的監測與評價,確保各級政府教育投入的努力程度,避免基層政府配套資金不到位等問題,切實提高經費使用的效率、效益和效果。對各級政府落實教育投入法定增長、提高財政教育支出比重、拓寬財政性教育經費來源渠道等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及時發現和解決政策執行中的相關問題。建議製訂義務教育縣域內校際均衡發展的監測與評價指標體係,對縣級政府對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努力程度進行動態分析,激勵縣級政府更加關注義務教育校際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