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大學教師概述
(一)老年大學教師的概念
在古代和現代漢語中,表達“教師”含義的詞很多,如師氏、保氏、師、師傅、先生、夫子、老師、博士、教授、助教、教諭、西席、講師、教習、教員等。[1]我國傳統教師的內涵變化經曆了四個階段:負責占卜的巫師、統領軍隊的軍事官、監管教育的職事官、專職教師。老年大學教師是隨著中國逐漸進入老齡化社會、老年教育日益發展、老年大學不斷創建而出現的。目前我國有1.8499億老年人,占總人口的13.7%,到2015年這一數字將上升到2.21億,平均每年增加860萬,老年人口比重將由13.7%增加到16%;到2030年,這一數字將比現在翻一番。截至2009年年底,全國各類老年大學、老年學校已有40161所。[2]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國家中長遠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將“重視老年教育”第一次納入國家教育戰略格局;2001年中共中央組織部、文化部、教育部、民政部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於做好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從全局性、戰略性的高度,充分認識老年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做好老年教育工作的緊迫性。”由此可以看出老年教育作為終身教育的必要組成已被提上日程,老年大學教師這一角色日漸引起人們關注。
結合老年大學教師在老年教育中所扮演的角色,老年大學教師的概念可界定為:受過專門的教育和訓練,並在老年大學中承擔專業教育教學工作,以影響老年大學生的身心繼續發展為主要職責的專業人員。
(二)老年大學教師的組成及其構成特點
大體而言,老年大學教師的構成可以分為以下幾類:一是已經退休的大中學校教師或其他行業的專業人士;二是在職的大中學校教師,受老年大學之邀或出於自願到老年大學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三是有固定工作的其他專業人士(如醫生、律師、美術家等),利用業餘時間到老年大學任教,利用其專長服務於老年教育;四是有一技之長(如英語、攝影、計算機),尚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或不願意從事有固定崗位工作的大學畢業生和社會自由職業者,利用自己的專長到老年大學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