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學目標設計藝術的要求
(一)教學目標的含義
教學目標(instructional objectives)是教學活動預期達到的教學結果,是教育者所期望的學生在認知、情感和技能等方麵所達到的程度。
教學目標是與教育目的、培養目標關係密切的一個概念。教育目的(educational aims)是對各級各類學校教育培養人的質量規格的總體設計。它是一種反映一定時期社會價值觀的、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育人標準,是宏觀的價值,體現在憲法、教育基本法、教育方針一類政策法規之中。培養目標亦稱教育目標(educational goals),是教育目的的下位概念,它所體現的是不同性質的教育和不同階段的教育的價值。如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分別具有不同的教育目標。它既體現教育目的中確定的總的育人規格要求的精神,又反映這些學校或專業的特殊的育人規格。課程與教學目標(curricular objectives and instructional objectives)是“培養目標”的下位概念,它是具體體現在課程開發與教學設計中的教育價值。如不同學科的目標、具體教學過程的目標。
在一定意義上說,教學目標是進一步具體化了的教育目的和培養目標。但教學目標自身又可以分為更加具體的層次,如課程教學目標(依據培養目標而製訂的各種教學、教育活動的課程標準)、單元教學目標(即一個教學單元或一項教育活動的教育目標,由教師依據學校的培養目標和課程教學目標製定)、課堂教學目標(一節課或一次教育活動的目標)等。這樣,不同層次的教學目標結合在一起,就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教學目標體係(見圖5-1)。在大多數情況下,教師所考慮的是課堂層麵的教學設計,為此,我們把本章的討論重點放在課堂教學目標的設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