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育科學研究法

第一節 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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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科學研究成果表述的意義

具體而言,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的表述指的是以教育現象、教育活動、教育規律、教育成果為表述對象,運用書麵語言(文字、數據、圖表、公式等)對其進行總結、記錄、描述、儲存、交流、傳播的創造性認識和書寫實踐活動。[1]教育科學研究成果表述是教育科學研究過程的總結,是教育研究成果的反映,是教育科學研究者勞動意義的體現。因此,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的表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首先,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的表述主要是運用書麵語言進行總結,並形成一係列的文字資料。研究成果的表述是對科學研究過程和成果的綜合分析、總結,是對科學研究成果的提煉。因此,研究成果的表述鍛煉了研究者邏輯思維能力、歸納演繹能力、判斷推理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進一步提高了其思維的係統性與明確性。

其次,教育科學研究成果最終是以各種教育學術文獻形式長期保存。尤其是研究成果一經公開發表,便能在更廣泛的範圍內傳播。因此,研究成果的表述和推廣有利於教育科學研究者之間的交流合作。

最後,教育科學研究成果表述中包含了研究過程的主要研究資料、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成果的評價分析。因此,研究成果的表述有可能幫助其他研究者根據現有的研究成果開展進一步的研究,或者發現新的研究領域,從而促進教育科學的發展。

二、教育科學研究成果表述的類型

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的表述一般可分為三種類型[2]。

第一,用事實來說明問題。此種類型包括教育觀察報告,教育測量報告,教育調查報告,教育經驗總結報告和教育實驗研究報告。要求材料要具體、典型,格式規範,要科學客觀地呈現研究過程和方法,並合理解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