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調查研究法的含義
教育調查研究法是指研究者從研究目的出發,深入教育實際搜集研究對象的資料並進行分析和研究,從而了解教育現狀、發展趨勢和形成科學認識的一種研究方法。教育調查研究是通過問卷、訪談等科學方式,搜集教育問題的資料,從而對教育的現狀做出科學的分析,發現存在的問題、分析問題成因、形成規律性認識並提出教育整改策略的一整套的實踐活動。區別於一般的社會調查,它是以當前教育問題為研究對象,是為了認識某種教育現象、過程或解決某個實際問題而進行的有目的、有計劃的考察活動。它有一套研究的方法和工作程序,有一套搜集、處理資料的技術手段,並以調查報告(含現狀分析、理論結論和實際建議)作為研究成果的表現形式。
在教育實踐中,不可能直接觀察到全部教育現象,也不可能全都用實驗法進行研究。如研究學生的思想狀況、師生關係、家長對孩子的教育,以及學校教育如何為社會服務、社會如何參與學校教育等問題和現象,這時可采用調查法,間接地掌握實際情況或材料去研究、解決。與教育觀察法相比,調查法也主要是對現狀的調查,而且要求在自然狀態下,即對調查對象的思想、言論與行為,不加以引導、控製與幹涉。但調查法具有“間接性”這一特點。研究人員不必進入現場用感官對研究對象直接進行觀察以獲取資料,主要是通過問卷、訪談等調查手段獲取信息。通過調查研究可以澄清教育問題,了解教育現狀,獲得教育經驗和教訓,概括教育規律,預見教育發展的趨勢。
二、教育調查研究法的優點與局限
隨著我國教育的發展和改革的不斷深入,教育調查法顯得日趨重要,更加頻繁地被采用。通過調查,一方麵可以為教育科學研究搜集事實;另一方麵可以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製定政策、法令、法規和製訂教育發展計劃提供依據;還可以為教育第一線的實際工作者提供經驗教訓,以更好地改進工作,提高教育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