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是人類文明發展過程中的產物,是人類知識的記錄、智慧的結晶,起著知識傳播與傳承的作用。大多數的教育科學研究都是以前人研究作為研究的基礎和起點,從而進行拓展研究。每個教育科研工作者都應該清楚地認識到文獻在研究工作中的重要意義,它是一項研究的基礎性工作,能為研究的各個部分提供有益的信息。它貫穿科學研究的全過程,從選題、初步調查以及論證課題,到製訂計劃、搜集整理和分析研究資料,再到形成研究報告[1]。
一、文獻和文獻的分類
我國1983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文獻著錄總則》(GB3792.1-83)對文獻概念定義為:“記錄有知識的一切載體。”
依據不同分類標準,文獻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如表3-1所示,文獻按照其加工程度不同,可分為一次文獻、二次文獻、三次文獻;按照其載體不同,又可分為印刷型文獻、微縮型文獻、聲像型文獻、電子數字型文獻。
表3-1 文獻的分類及其具體含義
教育科學文獻是記載有關教育科學的情報信息和知識的載體。教育文獻主要分布於書籍、報刊(報紙和雜誌)、教育檔案、網絡文獻資源等。
二、教育文獻研究法的含義及其特點
(一)教育文獻研究法的含義
文獻研究法是對文獻進行查閱、分析、整理並力圖找尋事物本質屬性的一種研究方法。它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文獻研究法既包括定性研究,又包括定量研究,狹義的文獻研究法僅僅指定性研究[2]。本書僅從狹義的角度理解和闡述。
教育文獻研究法是指研究者係統、全麵地搜集與研究問題相關的教育資料,以教育資料為研究對象,通過對所獲資料分析推論,進而認識教育現象的一種研究方法。[3]
(二)教育文獻研究法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