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育經濟學

第三節 中國學生資助製度的演變及政策解析

字體:16+-

我國是一個有著學生資助傳統的國家,學生資助製度在古代就已有之。新中國成立後,政府對大學生的資助政策從“免費+人民助學金”到以獎學金為主,再到“獎、貸、補、助、減”的多元混合資助體係,表明對大學生的資助政策日益完善。在資助對象上,由普遍性資助轉變為選擇性資助;在資助內容上,一套多元混合資助體係已經形成;在資助方式上,政府的投入逐漸加大,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金融機構、高校等各方的責任分擔也日漸清晰。

一、新中國成立後的學生資助製度變遷

新中國成立以後,我國的教育事業得到了極大的發展,學生資助製度也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和完善,同時隨著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對於社會政治經濟體製改革的日益深入,我國的學生資助製度也在不斷的改革調整之中。概括起來,我國的學生資助政策主要經曆了“人民助學金”時期與持續至今的“改革探索”時期,其中“改革探索”時期又分為“獎學金與人民助學金並存”階段、“獎學金與貸學金並存”階段以及現在的“混合資助模式”階段。

1.人民助學金及其調整時期(1952—1982年)

我國“免費+人民助學金”的學生資助政策一共實施了30年,它最早確立於1952年,後來又經曆了1955年、1964年等幾次調整。1952年7月8日,政務院頒布了《關於調整全國高等學校及中等學校學生人民助學金的通知》,在學生資助方麵明確規定:“現在為了積極改進青年學生健康狀況,並逐步統一學生待遇標準,決定將全國高等學校及中等學校學生的公費製一律改為人民助學金製,並對原有人民助學金的標準做適當的調整。”通知還進一步規定了人民助學金等級的評定,各地區、同類學校均享受一致待遇,不允許有特殊情況的產生。人民助學金的標準則是由教育部統一頒布執行的。7月23日,教育部發出了《關於調整全國各類學校教職工工資及助學金標準的通知》,在助學金製度方麵也明確做出如下規定:“在廢除學費的前提下,將全國各高等學校及中等學校學生的公費製一律改為人民助學金。”這兩個通知的發布,標誌著“免費上大學+人民助學金”的學生資助製度在全國範圍內的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