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業道德是一般社會道德的特殊表現形式,是社會道德的組成部分。它從道義上規定教師以什麽樣的思想、感情、態度、作風和行為對待教師工作,以及待人、接物、處世所應履行的職責。從職業上規定教師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從事教育活動時必須遵守的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以及與之相適應的觀念、情操和品質。
當前我國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的主流是積極、健康、向上的。絕大部分中小學教師熱愛教育事業,恪守師德規範,嚴謹治學,為人師表,愛崗敬業,呈現出良好的道德風貌,概括地說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第一,教師熱愛教育事業,有堅定的職業信念。近年來,在黨和國家對基礎教育事業的支持下,在倡導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中,中小學教師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地位有了一定的提高,越來越多的有誌之士加入中小學教師的行列中。大部分中小學教師能夠深刻認識到教師職業的崇高地位,對教育事業有深厚的感情,有強烈的職業光榮感、曆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並認為教師職業體現了其人生價值和追求。第二,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兢兢業業,精於教書,勤於育人。他們在教學方麵不甘落後、敢為人先,以積極進取的精神、腳踏實地的作風,為發展基礎教育事業盡責盡力。第三,教師形象良好,作風正派,注重言傳身教。大部分教師能在學生麵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言語文明,注重為人師表,在言談舉止、行為方式、品德習慣等方麵都能“以身立教”,對學生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但是,目前教師職業道德中仍然麵臨許多的問題亟須我們認識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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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德現狀和師德建設調查研究[1]
本調查是由檀傳寶教授主持的,關於師德現狀與師德建設的調查研究。本調查選擇的地域是北京、杭州、蕪湖、甘肅寧縣,麵向教師、學生、家長三個群體,樣本總量1810份。調查時間為2006年6月。調查的部分結論和研究發現如下。